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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大学生入伍国家资助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0     编辑:学生处  核稿:      来源:     点击:

各学院、教学点: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本专科生和研究生资助子系统应用及2017年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68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大学生入伍国家资助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系统信息报送工作

1、明确目标。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大学生入伍国家资助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系统及时、顺利报送。

2、配强人员。各学院要加强人员配置,稳步推进大学生入伍国家资助信息数据采集、数据审核等相关工作。

3、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信息填报成效。根据教育部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信息填报工作,同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填报及时、完整、准确、真实,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杜绝信息泄露等重大问题。

二、系统信息报送内容和时间

1、主要报送内容。

(1)本专科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信息;

(2)本专科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减免学费信息;

2、报送内容及时间。

(1)本专科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信息。

3月27日前,各学院到事务中心,完成《在校学生信息录入-模板》(附件1)、《本专科毕业生信息-导入模板》(附件2)、《本专科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模板》(附件3)核对、填报。

(2)本专科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减免学费信息。

3月27日前,各学院到事务中心,完成《在校学生信息录入-模板》(附件1)、《本专科毕业生信息-导入模板》(附件2)、《本专科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减免学费-模板》(附件4)。

(3)我校2017年度大学生入伍国家资助信息名单见《2017年地方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附件5)、《2017年地方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附件6)及《2017年地方高校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附件7)。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所填报表内,各栏目内数据要符合原始表格的填写规范和格式要求。

2、填报相关表格前,各学院务必仔细阅读表格内各栏目的具体填写规范和格式要求(在打开表格时弹出的提示栏选择“启用宏”,填报数据完成后点击上方“开始检查”即可检查确认数据是否符合要求),对所报送数据出现格式错误的我中心将一律退回学院重新填报。

3、各学院在完成信息填报过程中,对发现的其他问题要及时告知我中心。联系人:马喆。

学生工作处

2018年3月20日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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