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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0     编辑:学生处  核稿:      来源:     点击:

各学院、教学点: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本专科生和研究生资助子系统应用及2017年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68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系统信息报送工作

1、明确目标。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系统及时、顺利报送。

2、配强人员。各学院要加强人员配置,稳步推进国家助学金信息数据采集、数据审核等相关工作。

3、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信息填报成效。根据教育部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信息填报工作,同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填报及时、完整、准确、真实,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杜绝信息泄露等重大问题。

二、系统信息报送内容和时间

1、主要报送内容。

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信息。

2、报送内容及时间。

5月25日前,各学院到事务中心,完成《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附件1)核对、填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所填报表内,各栏目内数据要符合原始表格的填写规范和格式要求。表中资助标准、应发金额、实发金额均为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金额,发放日期统一填写20180428。

2、填报相关表格前,各学院务必仔细阅读表格内各栏目的具体填写规范和格式要求(在打开表格时弹出的提示栏选择“启用宏”,填报数据完成后点击上方“开始检查”即可检查确认数据是否符合要求),对所报送数据出现格式错误的我中心将一律退回学院重新填报。

3、各学院在完成信息填报过程中,对发现的其他问题要及时告知我中心。联系人:马喆。

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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