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18
编辑:学生处 核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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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8〕197号)及我校《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紧急通知》(学工〔2018〕1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受助信息核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请各学院、教学点认真复核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具体见《2017学年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情况明细表》(见附件),查清每一名学生的就学情况、受助信息,复核受助时间为2017年9月至今。
二、有关要求
1、各个学院、教学点要高度重视复核工作,根据详细名单排查、复核,确定资助对象。各学院必须建立并完善省统一比对和本单位排查的“双保险”工作机制,确保万无一失。并于4月19日中午12点前,将复核结果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联系人马喆。
2、对于未享受到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建档立卡学生,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
3、对于附件中不在校学生等特殊情况,要在备注栏说明情况。
4、各学院要建立2017学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台账,逐人记录受助项目、资助金额以及学生在校信息变动等情况。要确保数据在领取、分解、使用和保管等环节的安全,坚决防止资助信息泄露现象发生。
附件:2017学年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情况明细表
学生工作处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