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5-06
编辑:马喆 核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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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皖教秘〔2020〕144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学生资助自查自纠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本次自查自纠工作内容为2016年至2019年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是否全覆盖、最高档、无遗漏;是否落实“双保险”工作机制。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奖助项目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是否按有关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和公示;公示方式和时间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对学习成绩排名情况等评审中关键因素进行审核;是否存在轮流坐庄、一人受助多人分钱或将资助资金用于班费等违规现象。
(三)是否存在明显不符合国家奖助资格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现象(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非贫困生库内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生库是否准确、完整,贫困生库内学生是否全部享受资助。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压实查改责任。各二级学院要对照自查内容,认真查找问题,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问题不摸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三)及时总结反馈。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11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马喆,电话:63813595。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