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0-23
编辑:尚金梅 核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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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对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优秀事迹宣传,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榜样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事迹材料采集对象: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二、事迹材料内容:个人简介和宣传稿件。
(一)个人简介
1、简介内容:20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二级学院名称、专业、入学年份、学习期间获得的院级以上奖项和荣誉。
范例:×××,男,汉族,1999年1月生,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学院2017级学生。曾获××竞赛一等奖,在国家级刊物《××××》××年第×期上发表论文1篇。
2、人生格言:内容积极向上,具有青春励志意义,语言简洁而精练。字数不超过40个字。
3、电子照片:每人提供生活场景照和学习场景照电子照片各1张,不要放在word文稿中。
(二)宣传稿件
1、宣传稿件为散文或报告文学,视角为第三人称,要围绕一个主题展开,记人记事要具体,实事求是,语言生动优美,具有可读性,字数控制在800-1500字。
2、稿件可以写先进人物励志学习的一件事或几件事,突出励志、刻苦、创新、实践等,切忌写成面面俱到的个人小结或流水账。
三、材料报送要求: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2日(星期五)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马喆,联系电话:0551-63676031,电子邮箱:6352156@qq.com。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