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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2     编辑:学生处  核稿: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做好2018年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原“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各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为:6月1日至10月20日。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贷款政策宣传,在公告栏显著位置张贴《2018年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见附件)。

二、做好贷后管理工作

1、做好系统信息维护工作。

各学院要指导贷款学生,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http://eloans.ahrcu.com/stu/)及时维护个人信息,发现系统信息有误或遗漏的,要及时变更和完善,特别是因休学、复学、留级、退学、升学等原因发生就学信息变更时,要及时维护。各学院经办人员,要及时登录上述系统审核学生就学信息变更情况,以免影响学生后续业务办理和贷款贴息。

2、做好毕业确认工作。

各学院应组织所有当年毕业的借款学生在8月底前,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办理毕业确认手续,填写借款学生毕业后联系方式、就职地址等信息。

就学信息变更、毕业确认等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参见《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就学信息变更”“毕业确认申请”等章节。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及时提醒、告知申贷学生,同一学年度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二者不得同时申请办理。各学院在贷款回执录入时,要对申请各类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比对,防止出现当年同一学生重复贷款情况。

2、各学院要于5月31日前,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http://eloans.ahrcu.com/stu/),维护本学院用户、院系、和专业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各学院要通知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生,8月15日前持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录取通知书,在贷款受理银行办理学制延长登记手续。要认真组织当年毕业的借款学生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讲解还款流程。

4、上文所述《2018年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均可登陆安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目进行下载,网址:www.ahedu.gov.cn/xszz)。

附件:2018年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22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8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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