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9-10
编辑:尚金梅 核稿:
来源: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以及省教育厅、省军区有关军训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在2016级学生和2018级新生中开展军事训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军训时间
(一)2018级新生军训
1.9月15日至30日,在锦绣校区和三孝口校区同步开展训练。
2.9月13日,发放新生军训服装(发放安排见附件)。
3.9月30日上午,9:30在锦绣校区田径运动场举行军训汇报表演暨总结表彰大会。
(二)2016级学生军训
2016级学生军训安排在10月8日-14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军训形式
(一)2018级新生军训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承训。
(二)2016级学生军训由学院自训,军训教员由学院选拔训练的辅导员、退役复学学生、退伍转业教职工、体育科学学院学生、军训优秀学员等担任。军训教员选拔由党委学工部牵头选拔。
三、军训内容
(一)队列步伐训练、方阵训练;
(二)国防教育、校风校纪教育;
(三)日常生活习惯养成、寝室内务整理;
(四)会操表演。
四、组织领导
学生军训是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分管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军训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军训工作。
成员:吴长龙、鲍官柢、周荣、胡昂、操申斌、舒剑、宋旭、刁文彬、李如彬、李红、孔凯、李伟、沈辉、管琳、吕田力、郭桃芬、郑支农、杜文龙、李新宇、李旺生、唐洁、潮道祥、王邦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训练团、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场地保障组,具体负责日常训练和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设学生处。
(一)训练团:团长,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王骁;政委,吴长龙;副团长,周荣、刘艳;参谋长,马喆;副参谋长,张学会。负责制订军训和军事课教学计划,做好全院军训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确保军训顺利进行。
(二)宣传组:操申斌、赵波,负责军训期间全院性的宣传工作,组织安排好各项活动的摄影、摄像工作,营造良好的军训氛围。
(三)后勤保障组:舒剑、宋旭、丁言浩,负责军训期间参训教员、学生的伙食、饮水、洗澡、用电等保障工作,军训教官伙食补助按40元一天标准安排。负责制定军训期间医疗救护及紧急救护方案,在军训场地提供医务保障。做好各类流行性疾病的监控及预防工作。负责落实军训场地等,调整室外体育课教学安排。
(四)保卫组:周荣,加强军训训练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新生军训场地实施封闭管理,确保现场安全有序。
(五)各二级学院军训办公室:各二级学院成立军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新生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负责本二级学院学生军训工作的总体组织工作。各二级学院新生辅导员、班主任,军训期间负责跟班指导,负责协助军训教员开展军事训练工作,负责参训同学的思想教育工作,负责协助医护人员做好伤病同学的救护工作。
六、几点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在训前对参训的工作人员和学生普遍进行一次动员和安全教育,确保参训学生安全、有序地完成军训任务。
(二)各二级学院新生军事理论课在新生军训期间及其后适时安排。各二级学院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二级学院特色的联谊或国防教育活动,活动材料要完整留存备查。
(三)凡因生理缺陷和因病不能参训的学生,要经学院军训办公室批准。学生在军训期间因体质原因等不能坚持军训的,要经教官和二级学院军训办公室共同批准。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学生签订军训安全告知书,同时做好不参训学生的管理,适当安排力所能及的事务。
特此通知。
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军训免训申请表
2.合肥师范学院学生军训告知书
3.2018级新生军事训练团、营、连编制表
4.2018级新生军训服发放安排
合肥师范学院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