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处:
现将本学期在校参保大学生普通门诊及住院费用报销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及住院二次报销材料收取
(一)材料审核及门诊报销范围
在校参保学生门诊和住院二次报销材料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负责进校收取和审核,具体报销范围及比例见附件1。
(二)时间、地点
1. 滨湖校区:10:00-15:00唯实楼212室
3月:3月24日
4月:4月21日
5月:5月26日
6月:6月23日
2.锦绣校区:10:00-15:00图书馆二楼“一站式”学生社区
3月:3月25日
4月:4月8日 4月22日
5月:5月13日 5月27日
6月:6月10日 6月24日
(三)金额及医院要求
1. 就诊医院:校医院、合肥市内医保定点医院(不含连锁口腔医院)、合肥市及异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
2. 起付金额:
(1) 牙科疾病和精神类疾病(心理咨询费用不在范围)起付线500元(不含挂号费),发票金额累计超500元(不含挂号费)后提交材料(连锁口腔医院不在报销范围);
(2) 皮肤科、妇科、男科疾病起付线200元(不含挂号费),发票金额累计超200元(不含挂号费)后提交材料;
(3)其他科目校外就医起付线50元(不含挂号费),发票金额累计超50元(不含挂号费)后提交材料;校内就医起付线0元。
(四)报销材料提交要求
1.普通门诊报销
校内就医:
(1)处方笺(原件,要有各项费用的明细及价格);
(2)收据(原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本人名下工农建中邮五大行中任何一家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校外就医:
(1)病历(原件,包括初诊病历和复诊病历);
(2)发票(原件);
(3)明细清单(原件,如果发票上只是项目的总金额没有具体的明细就需要另外打印明细清单,例如发票上只有西药费、检查费、中成药之类的总金额,就需要另外打印具体的明细清单);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本人名下工农建中邮五大行中任何一家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2.住院二次报销
合肥市内住院二次报销:
(1)发票(原件);
(2)出院小结(原件);
(3)费用清单(原件);
(4)医保结算单(原件);
(5)病案(原件,一万元以下可以不提供(特殊情况再通知),一万元(含)以上必须要提供,在医院病案室调取一整套盖章);
(6)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本人名下工农建中邮五大行中任何一家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异地住院二次报销:
(1)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2)出院小结(原件或复印件);
(3)费用清单(原件或复印件);
(4)医保结算单(原件);
(5)病案(原件,在医院病案室调取一整套盖章);
(6)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本人名下工农建中邮五大行中任何一家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3月集中补收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材料,未提交理赔的同学请本月集中提交,过期不补报。
4月开始收取2026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医疗费用。
如有门诊报销疑问,可咨询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合肥市分公司束经理15056956075或学生工作处0551-63817443。
二、异地住院首次报销材料收取
异地住院首次报销指的是,学生在合肥市以外地区住院,自费且未经医保报销的住院费用。
(一)材料审核
在校参保学生异地住院首次报销材料由学生工作处负责收取和审核。
(二)时间、地点
1. 寒假期间异地住院首次报销材料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医保工作的辅导员于3月25日前统一报送至锦绣校区行知楼419办公室,如有疑问可咨询学生工作处0551-63817443。
2. 本学期内产生的异地住院首次报销材料,学生应在出院后2个月内,于工作日期间自行报送至行知楼419室。
(三)报销材料提交要求
1. 附件2《异地住院登记表》,需辅导员签字;
2. 附件3《零星报销申请表》;
3. 附件4《合肥师范学院学生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登记表》(负责学院医保工作的辅导员汇总填写寒假报销汇总表);
4. 发票(原件);
5. 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6. 出院小结(原件);
7. 单价超过1000元的材料费需提供产地条形码(加盖医院公章)。
按市医保中心要求,上述材料提交后概不退还与外借复印,如有其他用途,请自行提前复印留存。
特此通知。
附件: 1. 普通门诊理赔须知
2. 异地住院登记表
3. 零星报销申请表
4. 合肥师范学院学生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登记表
5. 报销流程图
学生工作处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