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10-23
编辑:刘云 核稿:李美易
来源: 学生工作(部)处、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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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师生:
为认真做好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根据《合肥师范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校学〔2025〕14号)和《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工〔2026〕30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6年国家助学金(含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初审结果做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自2026年10月23日至10月30日,凡以上同学存在不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请书面向学生工作处反映。
受理意见部门: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行知楼414办公室。
联系电话:63813595
学生工作处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