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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级新生军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7     编辑:马喆  核稿:      来源: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以及省教育厅、省军区有关军训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2020级新生中开展军事训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军训时间

训练时间10月11日至10月23日。军训服装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军训形式

2020级新生军训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承训。

三、军训内容

(一)队列步伐训练、方阵训练;

(二)国防教育、校风校纪教育;

(三)日常生活习惯养成、寝室内务整理。

四、组织领导

学生军训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军训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军训工作。军训工作领导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校办公室、宣传部、团委、教务处、滨湖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后勤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分党委(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训练团、宣传组、后勤保障组、保卫组,具体负责日常训练和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

(一)训练团:团长,陆涛;政委,周荣;副团长,刘艳、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宋端超、邵武军;参谋长,马喆;副参谋长,胡兵、叶纯亮。负责制订军训和军事理论课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学生军训协调督查工作。

(二)军训工作办公室:负责与施训院校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军训教官联系及保障工作;负责军训期间学生安全和领导慰问等工作;负责协调校内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军训任务。

(三)宣传组:操申斌,负责学生军训校级活动宣传工作,组织安排好各项活动的摄影、摄像工作,营造良好的军训氛围。

(四)后勤保障组:舒剑,负责军训期间参训教员、学生的伙食、饮水、洗澡、用电等保障工作。军训教官伙食按每人80元/天标准进行补助。负责制定军训期间医疗救护及紧急救护方案,在军训场地提供医务保障。做好疫情防控和各类流行性疾病的监控及预防工作。

(五)保卫组:周荣,加强军训训练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新生军训场地实施封闭管理,确保现场安全有序。

(六)各二级学院军训办公室:各二级学院成立军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分党委(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新生辅导员为成员,负责本二级学院学生军训工作的总体组织工作。

五、几点要求

(一)学生军训和军事理论课是增强大学生国防意识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确保参训学生安全,圆满完成军训任务。

(二)各二级学院要在军训前对参训的工作人员和学生进行一次动员和安全教育。各二级学院新生辅导员在军训期间要跟班指导,协助军训教员开展军事训练工作,做好参训同学的思想教育工作,协助医护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和伤病同学的救护工作。

(三)凡因生理缺陷和因病不能参训的学生,要经学校军训办公室批准。学生在军训期间因体质等原因不能坚持军训的,要经教官和二级学院军训办公室共同批准。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学生签订《军训安全告知书》,同时做好不参训学生的管理,适当安排力所能及的事务。

特此通知。

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军训免训申请表

2.合肥师范学院学生军训告知书

3.2020级新生军事训练团、营、连编制表

合肥师范学院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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