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5-15
编辑: 核稿:
来源:
点击: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学生返校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参保大学生普通门诊及住院费用报销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及住院二次报销
自5月18日起,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合肥市分公司于每周五10:00-16:00在锦绣校区校医院202室收案,返校的已参保学生可前往办理报销手续。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暑假,办理日期顺延。未返校学生准备好材料,待正式返校后提交。
二、异地住院报销
已返校的参保学生在所在二级学院填写《异地住院备案单》、《零星报销申请表》,提交住院报销凭据,由负责医保工作的辅导员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医保办。未返校学生准备好材料,待正式返校后提交。
三、需提供的材料
(一)普通门诊报销:校医院治疗需提供处方笺、发票、身份证复印件、建行卡复印件;校外治疗需提供校医院的转诊单、病历、发票(发票日期和病历上的日期对应上)、检查报告单、中草药清单、治疗费超过150元以上提供费用清单、身份证复印件、建行卡复印件。
(二)住院二次报销: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病案(在医院的病案室调取并加盖病案室公章)、医保结算单,身份证复印件、建行卡复印件。其中,异地住院的材料因首次报销时原价已提交医保中心,所以发票、清单和小结可以提供复印件,但复印件需市医保中心盖章。
(三)异地住院报销:住院医疗费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出院记录(以上三项材料必须是原件且都需加盖医院公章)。按市医保中心要求,上述材料上交后概不退还与外借复印,如有其他用途,请自行提前复印留存。
特此通知。
合肥师范学院大学生医保办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