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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宿舍”和“优良学风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9     编辑:尚金梅  核稿: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会议精神,推进“四个回归”,持续推动学风建设,根据《合肥师范学院“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宿舍”和“优良学风先进个人”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校学〔2012〕9号)和《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宿舍”和“优良学风先进个人”创建工作的通知》(学工〔2017〕4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三优”学风创建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校参加创建申报和建设的班级、学生宿舍和在校生。

二、程序办法

1、2018年10月22日—11月2日

参评班级、宿舍和个人整理材料,填写相应评优申报表(见附件1、2、3)。各二级学院参照《2017-2018学年度“三优”创建评选实施细则》和相关通报、表彰,进行优良学风班级、宿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评选一律采取PPT汇报的形式。

各二级学院在进行“三优”评选时,获得“优良学风宿舍”和“优良学风先进个人”较多的班级,可酌情加分、优先考虑评定为“优良学风班级”。评定为优秀的“优良学风先进个人”、“优良学风宿舍”和“优良学风班级”方有资格参加学校的“十佳”评选。

二级学院评选结束后,11月2日之前将相关材料分类排名、填写汇总表(见附件4)并报送学生处。同时,参选“十佳”的班级、宿舍及个人的评优申报表需提交电子版,获奖证明材料需提交复印件。其中,参选“十佳”班级的获奖证明材料只需提交校级及以上的奖励证书复印件。

2、2018年11月5日—11月9日

学生处审核二级学院所提交材料,并成立系列“十佳”评选活动的评审小组。

3、2018年11月12日—11月23日

评审组通过审阅材料对各二级学院推荐参加“十佳”评选的集体和个人进行打分,筛选并确定最终参加“十佳”角逐的候选名单;分别开展“优良学风先进个人”、“优良学风宿舍”和“优良学风班级”的PPT展示汇报会,评选出“十佳”。汇报要做到“三聚焦一突出”,即聚焦学风主题、聚焦学风典型、聚焦学风成效,突出创建举措和创新性活动。

三、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把“三优”创建作为深化学风建设的重要抓手之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正确引导,认真审核,做好评选工作。

2、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参照班级、宿舍创建申报表和《2017-2018学年度“三优”创建评选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考风考纪、学风巡查、晚自习检查、宿舍卫生检查、违纪处分等通报和处理决定,进行公平、公正的评选,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3“优良学风班级”和“优良学风宿舍”的院级优秀指标数分别为申报创建数的20%和10%,“优良学风先进个人”为学院学生数的5%;“优良学风班级”和“优良学风宿舍”的参评“十佳”指标数分别为申报创建数的10%和1%,“优良学风先进个人”为学院学生数的1‰(具体指标数见附件5)。

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2017—2018学年度“优良学风班级”评优申报表

2、合肥师范学院2017—2018学年度“优良学风宿舍”评优申报表

3、合肥师范学院2017—2018学年度“优良学风先进个人”评优申报表

4、2017—2018学年度优良学风班级、宿舍及个人汇总表

5、2017—2018学年度各学院“三优”创建申报和参评数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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