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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0     编辑:  核稿: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吃苦耐劳、感恩奉献的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进一步推进我校资助育人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春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学期全校用工单位面向学生进行公开招聘校内勤工助学岗位392个,其中已在岗续聘241人,现空岗151个(包括锦绣校区、滨湖校区和三孝口校区),对全校学生进行公开招聘。岗位详情见《合肥师范学院2021年春季校内勤工助学招新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学生申请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记录;

4、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5、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学有余力;

6、当年考试没有发生不及格情况及违反校纪校规情况。

三、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填写《合肥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2)。各二级学院对学生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提出初步意见。提出申请和资格初审时间为3月8日至3月9日。

2、用工部门考察。申请学生携带二级学院审核过的《合肥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于3月10日和3月11日至各用工单位负责老师处应聘。用工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学生进行考察。对于考察合格且拟聘用的同学,与其签订《合肥师范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聘用协议书》(附件3)。

3、岗位调剂。原则上一人一岗,应聘成功的学生不允许再兼任其他岗位。部分岗位未招满时,对于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但未被录用的学生进行岗位调剂。岗位调剂遵循岗位推荐,自愿参加原则。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勤工助学但未被录用的学生可将申请材料电子版于3月12日发送至xsc@hfnu.edu.cn进行岗位调剂。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用工部门将用工情况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并对应聘学生进行岗前培训。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研究同意后,方可正式聘用。

四、相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期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二)请各二级学院广泛宣传,积极推荐,确保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知校内勤工助学招聘信息,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切实关怀和实际支持,进一步推进我校资助育人工作。

(三)请各二级学院把好条件关,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为准,审核勤工助学申请学生的申请条件,明确学生贫困情况,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获得勤工助学机会。

(四)招聘结束后,请各用工部门在3月19日前将所聘用学生的《合肥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合肥师范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聘用协议书》(一式三份)及《合肥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学生汇总表》(附件4)提交到学生工作处(行知楼419室)盖章备案。


附件:

1. 《合肥师范学院2021年春季校内勤工助学招新岗位一览表》

2. 《合肥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3. 《合肥师范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聘用协议书》

4. 《合肥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学生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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